依据《葫芦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葫芦岛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葫芦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、《葫芦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201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于龙港区。
二、配租家庭范围:
1.申请龙港区房源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审批合格的公租房A类、B类家庭;
2.申请龙港区房源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审批合格的公租房C类家庭(低保家庭);
已入围的待分配家庭,如不想参加本次配租的,需在2015年10月12日前向市住保办提交书面申请。
三、符合本次配租条件并在住房保障网上公示轮候的家庭,于2015年10月18日上午9点,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领票窗口领取分房大会入场券,入场券100张发完为止。
四、《葫芦岛市201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》、房源信息及入围家庭公示名单等详情请于2015年9月30日后参阅best365账号_安卓怎么登best365_best365(www.hldzfbz.com)。
葫芦岛市住房保障办公室
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